思源电气:2020年度权益分派实施 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0元(含税)
发布易
2021-06-15 17:22
摘 要:
思源电气(002028)思源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2021年6月11日召开的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原分配方案为:以2021年4月15日的总股本763138782股为基数,每10股派现金2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152627756.40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发布易 6月15日 - 思源电气(002028)思源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2021年6月11日召开的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原分配方案为:以2021年4月15日的总股本763138782股为基数,每10股派现金2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152627756.40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具体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763215782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送现金1.999798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152627739.44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公司2020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763215782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1.999798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1.799818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数据来源:巨潮)